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根本上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都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为全党作出示范,发挥表率作用,凝聚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力量。
“关键少数”是政治生态的决定性因素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这是由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执掌重要权力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他们发挥示范作用的特殊职责所要求的。
有数据统计,在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党员比例超过80%;在8800多万党员中,只有80多万领导干部。也就是说,这不足1%的“少数”,却是承担着管党治党、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关键”,也是政治生态的决定性因素。
我们党历来重视抓好高级干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高级干部的带头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为全党树立标杆的同时,反复强调高级干部要对党忠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守住纪律底线,为全党作出表率 。
从出台针对中央政治局的“八项规定”、带头反“四风”,到专题研究提出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措施及有关制度规定,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总书记专门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到《准则》《条例》突出高级干部,尤其对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更高要求……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这也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鲜明特征。
强大的“榜样效应”, 赢得了全党全社会的“点赞”,也给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了表率,使党风政风上扬,政治生态好转,并有力推动了民风社风的向上向善。
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就能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反之,则可能给党的形象和威信造成损害。这些年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种种问题,究其原因,有市场经济大环境的因素,有党的队伍不断发生深刻变化的因素,但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发生的问题,往往成为所在地方和单位各种问题滋生蔓延的主要导因。
周本顺任省委书记期间,自己不但不落实而且妄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致使河北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很多不到位的地方;山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聂春玉自己跑官卖官,给他行贿的领导干部,也大肆收受下属党员干部的贿赂……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近200名高级干部,许多违法乱纪、大行腐败之道,败坏了党风政风,带坏了一批党员干部,有的甚至造成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严重感染和破坏政治生态。
与一般领导干部相比,高级干部尤其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岗位,更具特殊重要性,一旦出问题尤其是政治问题,会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十八大以来严肃查处的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曾经位居高职的人,就是深刻教训和警示。
《准则》《条例》对“关键少数”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一个党员的党性,不是随着党龄增长和职务提升而自然提高的,不加强修养和锤炼,党性就会衰退,甚至可能丧失。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查处的领导干部中,担任正职一把手的超过总数1/3。有些被查时虽没有担任一把手,但绝大部分此前都曾在关键岗位任职,担任过各级一把手。
抓住“关键少数”,严格教育管理监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鲜明特点。
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日报》刊发的第一篇署名文章中,就对领导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在庆祝建党95周年大会上,他说,我们要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抓起,从高级干部抓起,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六中全会上,总书记再次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
党组织赋予领导干部权力,既是信任、培养,更是考验。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背负的信任越多,风险就越大、责任就越重,越要严格监督,考验其忠诚干净担当。十八大以来,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制定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一系列党内法规;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落实主体责任,到对失责行为严肃问责……无不剑指领导干部作风纪律、责任担当方面的问题,监督的螺栓拧得更紧,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牢,“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始终贯穿其中。
总结党的优良传统和十八大以来实践经验,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条例》,都突出了“关键少数”这个重点。《准则》在坚定理想信念、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向党中央看齐等方面有32处对领导干部,15处对高级干部提出专门要求,在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严格要求自己等4个方面,对中央政治局提出专门要求;《条例》在强化自我约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有22处对领导干部提出专门要求。
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目的就是通过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服务。
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关键少数”担起责任
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认识上成熟行动上才能自觉。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取决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认识和行动,根本在担当。
实践表明,造成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首要原因是一些领导干部使命意识弱化,丧失了忠诚与担当,批评和自我批评刀枪入库。有的领导干部搞好人主义,对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明知道身边领导干部问题严重,却不向党组织报告,有的在干部被审查了还说“感到很意外”,有的则采取“马后炮”的方式向组织反映早就发现的问题。
针对一些领导干部不尽责、不担当的突出问题,《准则》明确,党委(党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条例》建立了责权相当、较为完备的党内监督责任体系,明确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对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
责任从来不会自动落实,落实责任要有动力、有压力。动力来自于担当,压力来自于传导和监督。
忠诚干净担当,是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保证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内监督的一个重要任务。以担当诠释忠诚,关键在于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等党内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作出表率,立起标杆。最根本的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个环节敢抓敢管,做到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并积极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压紧压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层层贯彻下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各级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担起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当前,要贯彻中央纪委通知要求,加强对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要深刻领会《准则》《条例》的精神实质,着力发现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不力的问题,对于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实践表明,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撒手锏”。对于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不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党内政治生活松懈、党内监督弱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各级纪委要敢于拿起问责这个利器,用问责压实责任,用担当体现忠诚。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只要各级领导干部能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扛起责任,自上而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就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