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网站公开曝光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包括税务总局官员公款旅游违规报销、南京烟草专卖局干部虚开发票套取会议经费用于接待等问题。梳理各地纪委通报也发现,公开通报的违规报销问题不胜枚举。曝光之下,这个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关注。
有些问题存在已久,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媒体调查发现,违规报销形式多、名目繁、手法各式各样,由此滋生了不少怪象、乱象。比如,有的领导干部报销内容无所不包,把报销费用作为个人生活消费的“提款机”,生活几乎“零成本”;有的落马贪官甚至以餐饮、烟酒的名义,把行贿“黑金”入账报销;有的单位用违规报销的费用设“小金库”,大家分享“唐僧肉”。河南省周口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甚至通过报销索贿,金额超过400万元,被称为“发票书记”。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些人拿发票、程序等做幌子,有相当的隐蔽性,你报我报,日积月累,其现实危害性不可小看,必须从严进行整治。
实际上,针对违规报销凸显的问题,财务制度并不是没有相关规定,但在落实过程中,往往陷入空转,成了摆设。一是审核不严,不少单位的会计只要见到报销凭据有人签字,简单审核金额之后就给报销了,对于发票实际用途、具体资金流向毫不在意。更有甚者,在领导授意安排下,财会人员参与虚报作假。二是监管不严,主体不明确,责任不清晰,尽管财政、审计等部门都有监管职能,但实际上审计部门一般只关注发票真假,财政部门则关注是否超过预算,部门一多,反而形成了监管盲区。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宽松软的制度运行状态,必然助长“破窗效应”,让财务制度自动消解,给权力以任性的空间。古语说“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治理违规报销,必须扎紧制度笼子,堵塞财务漏洞,对报销过程严格审核、严密监管、严查去向,而不是“发票一到、费用就报、报完拉倒”。说到底,制度有没有效力,关键看执行者有没有尽责、能不能较真、会不会落实到位。明确责任主体,激活监管主体,加大监督力度,违规报销就难有藏身之地,也必将失去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