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一线执法人员,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中共党员,却滥用手中执法权、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管不管?怎么管?
广州监委刚刚审结的“留置第一案”告诉我们,这样的基层执法“蝇贪”也逃不出监委的监察大网。
2018年1月7日,刚成立不久的广州市白云区监委信访室收到了关于举报太和镇城管人员贪腐问题的信访件。信里反映了太和镇城管辅助执法队组长杨贵蓝的一些问题线索,包括在查控石湖村某栋无牌无证的违法建筑时收取10万元贿赂等。
违建在广州市一些地方是个突出问题,超高超宽的违法建筑对周边群众住宅的采光、通风、环境等都造成影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而一些执法人员放纵违建,从中谋取利益,让基层群众对政府公信力产生怀疑。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杨贵蓝的身份有些“特殊”,他作为太和镇城管辅助执法人员,既不是公务员,也非中共党员。监委成立后,像他这样的“蝇贪”也被纳入了监委的监察范围。白云区监委立即就杨贵蓝的问题线索展开初核,很快初步掌握杨贵蓝部分违法事实:杨贵蓝作为一线执法人员,执法不公,跟他疏通关系的可以违法乱建,严重扰乱基层社会建房的正常秩序,群众怨声载道。
“我们要向社会清晰传递一个信号——过去不是监察对象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监察体制改革后也已纳入监察范围,从而把监察体制改革的政治效果和震慑作用充分展示出来。”白云区监委的工作人员介绍道。
2018年2月3日,白云区监委经研究并报广州市监委批准,决定对杨贵蓝采取留置措施。调查发现,杨贵蓝利用负责巡查、管控违章建筑的职务便利,为违建人逃避城管执法提供帮助,收受违建人送给好处费人民币共计57.4万元,其涉嫌严重违法并触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具备移送司法机关的法定条件。2月9日,白云区监委将杨贵蓝案移送白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22日,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杨贵蓝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这是广州市区两级监委成立后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办结的案件。白云区法院在审理杨案时,区纪委组织180多名各单位分管城管执法的领导和执法队辅助队员旁听庭审。这场现场警示教育课给所有执法人员敲响警钟——“协管”“非党员”这些身份都不是躲避监督的挡箭牌,只要行使公权力,就会受到监察机关的监督。
广州市的这一起留置案件,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一个典型案例。全国各地监委成立以来,从办理的留置案件看,一个“亮点”就是留置对象不少是原来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覆盖不到的人群,其中既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非中共党员干部或职工,也有公办的科教文卫体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还有农村社区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例如,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国土资源局下属单位盂县地产开发公司会计高某某,不是中共党员,但属于监委监察范围内的公职人员,因挪用大量公款购买彩票,向盂县监委投案;浙江省龙游县社阳乡国土站协管员翁腾羽,既不是中共党员,也不是“编内”的正式工作人员,因涉嫌贪污,被龙游县监委采取留置措施。又如福建省泉州市泉港闽运出租车有限公司原财务负责人林木胜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山西省运城市安邑办事处上王村原村委主任关进家、支部书记唐康锁涉嫌贪污等,均受到监委调查。
从数据可以更直观地看出改革后监察范围的扩大
过去,总有人心存侥幸,以为在国企、事业单位就没人盯着,以为“编外人员”“临时工”“协管员”“非党员”就可以任意妄为。现在,监察全覆盖的大网已经织就,监督不留死角的震慑作用不断彰显,这种认识误区正在被打消。辽宁省丹东市鸭绿江街道办事处武营村村委会主任王晓东就十分感慨地说:“区监委成立后,像我这样的村委会主任,即便不是中共党员,也被列入监察范围,时时刻刻受到监督,让我感到沉甸甸的压力和责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琰|美术设计 王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