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在某单位担任一把手的同志讲,前不久在他的推动下,为基层办了件实事、解决了难题,可基层群众并没买账,有的还给他打来电话:这件事我们之前曾反映过多次,但都没有下文,向领导汇报一次就有结果,啥时能打破“领导重视才解决”的怪圈?
“领导重视才解决”的现象并不少见。此前就有一则报道,某市一位市民发现湖畔绿道栈桥的护栏年久失修,曾先后向区长专线和市长热线投诉,一个多月都没有任何动静。后来,他向市领导写信反映并得到批示后,施工人员很快来到现场进行维修。为什么领导一批示就马上解决?无非是因为引起了“领导重视”。
“领导重视”后马上解决,从一个侧面说明相关部门落实领导批示比较“给力”,总比有令不行、闻令不动要好得多。可问题是,为什么此前群众反映时不解决呢?在同一件事情上,群众反映时没有行动力,领导批示后就很有执行力,前后不同的两种表现,值得深思。
现实中,有的部门和干部对于基层群众的呼声不以为意,如果领导没过问、没批示,就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能躲则躲。只有领导关注了才上心,领导强调了才尽力,领导批示了才行动,这究竟是因为“领导重视”,还是因为“重视领导”?更有甚者,经常揣摩领导的心思,打听领导的喜好,力求把事情办到领导满意,对老百姓的事情则但求糊弄过去,媚上欺下成为习惯。由此联想到,为什么有的群众到有关部门办事时,尽管门好进、脸好看,但事情依然难办?为什么有的干部回应群众关切时,光唱高调,问题却解决不了?究其根本,就是对上不对下的坏风气在作怪。
每一个岗位都有各自的分工和担当,需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领导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理应重视,但不可能做到对每件事都专门过问、特别批示。换句话说,如果事事都要通过这种方式来推动、来解决,只能说明体制机制存在问题、干部思想存在偏差。因此,对于相关部门和干部而言,切莫将“领导重视”与基层期盼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只求领导注意、不想群众满意”“只对领导负责、不为群众尽责”,说白了就是一种失职和渎职。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中央领导反复强调,要始终坚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打破“领导重视才解决”的怪圈,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和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规意识,作为上级,也应当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对于制造这种怪圈,或者沉溺其中、乐此不疲的人,该查处的查处,该曝光的曝光。如此,只“重视领导”、不服务群众的现象才会越来越少。(匡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