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纪的关系问题,引发了古今中外诸多伟大思想家的凝思怀想。国人比较熟悉的,是诞生于春秋战国时代的儒家、法家,以及由此开启的长达两千年的儒法优劣之争。争议千年,莫衷一是。那共产党人如何以辩证唯物主义看待二者关系呢?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指出,要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并强调,要既讲法治又讲德治,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社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防止封建腐朽道德文化沉渣泛起。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对道德和法纪的辩证认识,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厘清了两者的关系。
反观落马的腐败分子,较之于他们在争名夺利、弄权好色上的“特长”,道德始终是他们身上最短的那块板,不懂纪律、没学法律始终是他们为自己开脱的常见言辞。但不管是他们自己还是旁观者,多将这些人出事的根子归结为: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矩才被开除党籍,违反了宪法和法律才锒铛入狱。违反纪律和法律这是实情,无需多说。可真与道德无关,或者道德因素可以不屑一顾吗?恐怕并非如此。不少党员干部落马后抱怨组织没提醒、责怪制度不完备、后悔没学好纪律法律。可我们不禁要问,就算没有把纪律、法律学到倒背如流的地步,就算组织没有一再提醒你,难道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连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基本判断都没有?这难道不是道德上出了大问题?这使我们想到一句古训:“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政德。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明大德,就是要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守公德,就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自觉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承诺,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严私德,就是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
全面从严治党,光靠道德感召、没有纪律约束是不行的,而光靠纪律规范、没有道德引领同样是守不住的。但纪律是外在的约束,道德是内心的修养。纪律解决的是“不敢”和“不能”、违反负面清单的问题,道德则是解决“不想”的问题。关于纪律和法律的关系,“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因为我们党是先锋队,对党员的要求应该更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纪依法与以德相统一,正是坚持辩证法,汲取中华传统文化“德法相依”的精华,全面继承我们党“信念坚定、纪律严明”的优良传统,适应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中央对全体党员提出的“四讲四有”标准中,就包括“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此外,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道德和法纪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辩证统一的,缺一不可,不可偏废。在道德的荒漠上,不可能建立起任何行之有效的纪律和法律,也无法保证已有纪律和法律的贯彻落实不打折扣、执行到位。但期望人人成为圣人又不现实,这时,纪律和法律的强制作用便得以显现,不仅可以弥补道德缺失所留下的空当,而且会对道德的发展起到引导示范作用,强化官员的道德意识。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以严格标准加强自律、接受他律,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杨革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