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作为上海市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先行先试地区,嘉定区委按照市委要求和市纪委部署,抓住明晰责任、协同发力和考责问责三个关键环节,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夯实“明晰责任”这一基础。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建立问题、责任、项目“三项清单”制度。其中,“问题清单”回答“重点解决什么”,“责任清单”回答“谁来领衔解决”,“项目清单”回答“如何有效解决”。去年,针对区委巡察发现经济小区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分管副区长接到问题清单后,主动牵头抓整改,制定责任和项目清单,督促出台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聚焦“协同发力”这一重音。既要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中主动“发球”,又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时勇于“揭盖”。去年,针对区委巡察中发现部分区属企业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区纪委书面向区委动议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区委班子集体商议后,决定召开国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会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相关企业党委、纪委及主要负责人通报问责,分管副区长当面摆问题、找原因、提对策。会后,区国资系统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强核心强基础”专项行动,将管党治党责任压实到区属二三级公司。
用好“考责问责”这一利器。优化考核评议方式,对履责有力且主动发现和查处问题的,考核中不但不予以扣分,而且额外加分。在去年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上,区纪委书记就落实监督责任、1名副区长就落实“一岗双责”、4家基层单位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向区委作大会报告,并接受区委委员、区纪委委员、部分党代表评议。会后,该副区长对评议中反映的农村“三资”监管问题进行研究,最终实施了集中记账、重大事项备案、村级组织公务卡制度等举措,加强前置监督,规范村干部用权。
作者:上海市嘉定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