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广东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查处了省教育厅工作人员卢某等人的系列违纪案件。
经查,卢某在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多次接受请托人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高档烟酒、手机、购物卡等贵重物品;收受、索取请托人和管理服务对象好处费6.55万元、购物卡1万元;与多名公职人员结交,以权谋私,涉案金额达70多万元。
在追捧声中迷失自我
2014年初,卢某刚到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工作时,负责协助管理学籍学历工作,主要就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为广东省内的高校学生进行学籍学历注册和学籍异动管理。
“他在工作中很积极,肯吃苦,很快取得领导、同事的信任和认可。”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办案人员介绍,根据处室工作安排,卢某从2015年初开始全面负责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手中有了一些权力。
从那时起,追捧卢某的人慢慢多了起来。“卢科!”一些高校老师这样称呼本是普通工作人员的卢某,这让他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从最初的不自在、不适应变成自我感觉良好,欣然应之。伴随其虚荣心成长的,还有私欲。面对一些人的追捧“围猎”,卢某从半推半就接受吃请、泡温泉开始,一步步发展到收受茶、烟、酒,再到讨价还价主动索要钱财。
2016年11月的一天,浙江某证章公司经理徐某请卢某吃饭,一番酒酣耳热后,徐某提出希望卢某帮忙向省内学校推荐其公司负责印制证书,并表示会支付介绍费,卢某表示“可以试试看”。随后一段时间里,徐某费尽心思打出“糖衣炮弹”,三天两头请卢某吃饭、泡温泉,还送给卢某女儿一个黄金首饰。
面对徐某的“频献殷勤”,卢某自然懂得“投桃报李”。2017年5月,卢某向广东某师范学院成教学院的李某推荐了徐某的公司。不久,李某便从徐某的公司定制了7300份毕业证书。两个月后,徐某以业务费的名义送给李某6000元好处费。李某转手以感谢为名给卢某送去1000元。利益关系建立后,卢某又借业务之便,帮助李某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李某则先后5次通过微信给卢某转账6500元。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卢某在贪欲的泥沼中越陷越深,胆子越来越大,借着所在处室的工作平台四处找各高校老师帮忙办事,并从中获取好处。
利用掌握的信息抱团敛财
因为所处工作岗位的便利,卢某可以提前了解一些与高校招生、学生转专业和转学相关的信息。于是,政策和信息不对称就成了他和个别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另一个“生财之道”。
因业务关系,卢某与广东省教育厅另一处室的技术员陈某结识。陈某知晓卢某负责管理学校学籍系统,在各高校教务部门有人脉资源,于是在2015年7月的一天找到卢某,并介绍其朋友王某与卢某认识,希望卢某帮忙解决王某女儿转学一事。初次见面,王某就向卢某赠送了高档烟酒等贵重物品。事后,王某又送给卢某两张购物卡。而在这一次请托中,陈某则收受了王某5万元现金“感谢费”。
卢某看到了里面的“商机”,很快胃口就变大了,甚至发展到自己伸手要。
2015年9月,四会市某企业高管张某找到卢某,向其咨询是否可以帮忙办理朋友孩子转专业之事。卢某提出需要2至3万元“活动经费”。张某闻讯,当即驾车前往约定地点,将装有2万元现金的信封交给卢某。卢某收到钱后嫌少,便马上打电话联系张某说钱不够。张某遂又将1万元转账至卢某妻子的账户。
“这些家长根本就是在花冤枉钱,还助长了一些教育工作者的不良风气。”驻广东省教育厅纪检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各高校一般规定学生在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末可以申请转专业,只要符合政策规定就行,转学也是,符合规定者正常履行转入、转出学校以及教育厅的相关手续即可。
不少学生家长坦言,因为自己对高校相关政策了解不全面、不透彻,又怕万一有闪失耽误了孩子的前途,所以心甘情愿这样不惜代价托人找关系。
在一来二去“托关系办事”的过程中,卢某还逐渐寻找到了固定的“合作伙伴”。
2017年3月,因为开会相识的广州某职业院校的刘某突然拜访卢某。原来,刘某的妻妹通过了某高校的研究生初试,想托卢某协调关系帮助其顺利通过复试。为此,卢某找到同事陈某,谎称自己妻子的表妹报考了省内某高校,希望在复试时能被“关照”一下。陈某答复至少需要2万元“活动经费”。于是,卢某将可以办理此事的信息转告刘某,但表示需要2.5万元“活动经费”。刘某遂将“活动经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了卢某妻子的账户。两天后,卢某取出其中2万元交予陈某,余下的5000元留在了妻子的账户中。
据事后查证,陈某只是利用工作之便了解到该高校该专业当年的报考人数不多,且所有考生笔试成绩不错,正常情况下都会被录取。在提前一天知道该考生已被录取的情况后,陈某故弄玄虚说自己动用了各种关系才促成此事,让刘某备受感动。就这样一来二去,卢某和陈某利用各自的工作便利形成了一个相互请托、公开要价、利益共享的“小圈子”。之后卢、陈两人逐步扩大利益圈,不断发展其他成员,合伙大肆赚取“信息费”,涉案金额70多万元。
心存侥幸欲串供 火烧眉毛不舍财
2017年10月13日,因为其他案件牵连,驻广东省教育厅纪检组就卢某向高校推荐浙江某证章公司一事找其核实情况。当晚,卢某赶紧电话联系了徐某及另一名涉案人员李某,就交往的时间点、钱物往来编造谎言,对抗审查。
因害怕自己其他违纪行为被调查,卢某立即进行各种善后工作。两天后,他约见了刘某,对刘某说:“如果有人找你核实之前你转到我老婆银行卡上的2.5万元,你就说那笔钱是我向你借的。”卢某当场伪造了借条,两人都在借条上签了字。
当天下午,卢某又马不停蹄约见了四会市的张某,同样伪造了一张借条。这期间,张某提议让卢某把钱退回到张某当时转账的银行卡上,再由张某取现金给卢某。卢某表示赞同,很快就把1万元钱退回到张某的银行卡上。张某收到钱后,又取出来送给卢某,卢某毫无推辞之意,坦然收下。
卢某拙劣的演技并没有骗过办案人员的眼睛,反倒使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加大了审查力度,最终使卢某等人的系列违纪行为浮出水面。经查,这起违纪案涉案人员6人,涉案金额70多万元。这些涉案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接受他人吃请,收受好处费。有的通过违规为他人研究生复试打招呼、打探职称评审专家信息、帮助解决高校学位授权问题;有的违规帮助他人修改学籍信息,为他人转学、转专业牵线搭桥,帮助企业老板向学校推荐证书业务;有的违规为他人提供职称评审专家名单。其中一名涉案人员,在去年9月一个月时间里就接受吃请十几次,甚至在工作中形成“有打点就帮忙解决,没有打点就拖着不办”的恶劣习气。
作为省教育厅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卢某从最开始的接受吃请等轻微违纪,发展到最后与多名公职人员形成利益共同体进行以权谋私,性质恶劣,影响很坏,同时也暴露出教育系统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广东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相关负责人说,案件查办完结后,纪检组注重做好查漏补缺后续工作,督导厅机关和所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建议并指导教育厅机关强化管理责任,完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等10余项制度规定。目前,相关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本报记者 谭永丰 通讯员 钟成材 刘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