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受处分的党员,我们还要找他谈话?”接到去乡镇开展回访的任务后,广东省四会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胡栋感到疑惑不解。
“审理是执纪工作的‘最后一关’,审理室的干部要当好‘裁判员’,依规依纪提出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意见。”工作半年多来,胡栋这名纪检监察队伍的“新兵”对审理工作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可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一次自己的任务不是当“裁判员”,而是当“心理医生”。
“这次要回访的是迳口镇迳口村党支部副书记黄某。因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把关不严,他去年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现在处分期满,我们找他谈话,主要是想了解一下他受处分后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出发前,审理室主任邱旭画向胡栋介绍回访对象的情况。
“跑这么远去和一个村干部谈话,是不是有点兴师动众,直接电话联系不是更好吗?”胡栋还是有点犯嘀咕。
“去年对黄某进行审理谈话的时候,我们发现他有消极情绪。虽然当时已经对他进行了正面引导,但具体效果如何,还是要听听村里干部群众的评价。”邱旭画耐心解释道。
到达目的地后,邱旭画带着胡栋先找到部分村民和村干部询问黄某近一年来的表现,对他的情况进行摸底。
“不错,他现在入户走访积极多了,每个星期都会到低保户、五保户家中走走。”
“思想上波动不大,平时没听他抱怨过什么。”
“春节前为村里的贫困户联系帮扶,老黄跑前跑后,可卖力了!”
在村委会,胡栋见到了回访对象黄某。邱旭画先给黄某点了个“赞”:“群众对你一年来的工作是认可的,对你的评价也很好。现在处分期满,希望你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一场敞开心扉的谈话开始了……
谈话结束后,黄某激动地说:“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请组织放心,今后我一定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对我的教育。”
返程路上,胡栋感慨道:“我一度以为提出处理处分意见就是执纪工作的句号,没想到执纪工作还有这‘后半篇文章’。”
“当然,对于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不能‘一惩了之’。开展回访,就是要让他们切身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邱旭画的话让胡栋对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原来纪委监委的工作是有温度的,监督执纪不能止于处理处分,要把严管与厚爱体现到我们工作的全过程,惩戒与教育相结合,这样才能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结束了当天的工作,胡栋感到收获满满。(本报记者 谭永丰 通讯员 张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