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的买房款是合法收入,并非受贿所得。”“你们提供的购房交易记录并不能证明就是赃款走向。”激烈的庭审现场,证据不足的受贿案件,举步维艰的诉讼……
2016年的一个庭审现场,通过视频的形式,出现在重庆市纪委监委举办的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提升专题培训班上,“如果案件质量不过关,我们移交的案件也会陷入这样的困境。”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的一席话,让全体参训人员陷入了沉思。
近日,重庆市纪委监委围绕新形势下案件质量提升的要求,创新培训形式,通过案例教学、互动交流、现场解答等方式,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审查调查及案件审理部门有关同志进行专题培训。
“案件质量提升不是审理室一家的事,即使审理干部能力再强,也不能将馒头审成包子,没有馅就是没有馅,做实审查调查才是基础。”在开班课上,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直奔主题。与以往案件审理业务培训不同,此次培训主题由“案件业务审理”改成了“案件质量提升”,承办单位从案件审理室变成了案件管理室、案件指导室等共同参与,参训人员也从审理部门扩大到审查调查部门。
从“单兵种作战”到“多兵种联合出击”,细节的变化折射的是纪检监察工作理念的深化。“案件质量是靠查出来的,不是单靠审理审出来的,必须要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审查审理共责共担’理念,像生产产品一样,规范流程、明确标准,严把质量关。”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
培训坚持政治与业务并重,并将政治课放在首位,邀请专家深入解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此后,深学细研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将案件质量贯穿于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办案安全等各个环节,覆盖所有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出台的相关文件和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适用,以及监委管辖的88个罪名的把握和适用,进行逐一解读和阐释。
为确保培训实效,该市纪委监委主动创新培训形式,现场播放已查结案件的庭审现场,通过案例教学提升学员对案件质量的认识。同时,在以前收集的近500个疑难复杂问题中,选择其中有代表性的50个进行解答,并现场回应学员的疑惑,确保培训“对症下药”。
“案件质量是‘生命线’,必须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审理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雍表示,市纪委监委将以此次培训为抓手,深化“党性再锤炼、工作再落实、素质再提升”干部培训工程,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切实担负起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使命。(何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