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何剑芳 罗慈明)江西省南昌市纪委监委日前透露,今年以来,该市依规依纪依法办理23起留置案,其中5起涉及国资系统人员。目前,包括市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杨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在内的4起案件已正式移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在纪律审查过程中,杨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建议对其监察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今年6月上旬,经南昌市监委委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对杨某某监察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在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正式向省监委呈报使用留置措施审批表。
收到江西省监委下达的批准留置决定书后,南昌市纪委监委对被调查人杨某某采取留置措施,按法律规定,向杨某某宣布留置决定,在24小时以内,通知其所在单位和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对监察人员的提问,你必须如实回答,也可以进行辩解。”在留置点,调查人员向其宣读被审查(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既要求其如实供述违纪违法犯罪事实,也告之应享有的权利。当得知杨某某患有胃溃疡等疾病后,调查组及时在原有的饮食、休息和医疗服务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了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安全预案。
“留置点的规范化法治化是基础,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外调是关键。调查取证工作‘步步留痕’,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做到合规合纪合法。”调查组负责人介绍,调查一开始,专案组所有参加人员逐一签订保密协议,调查人员采取谈话、询问、讯问、查询、调取、扣押、搜查、留置等8种调查措施,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规范的执行。以搜查、扣押措施为例,按照“一查一报批”要求,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开具搜查证、扣押决定书并登记备案。调查取证时依照规定出示证件,由两名以上纪委监委人员当场收集清点原物原件,当面拍照、登记、编号,开列清单,由在场人员当场核对、签名,并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今年以来,为规范留置措施的使用,从报批、审批、执行、解除等环节都作了具体细化,仅留置措施使用规范常用文书就达18种。”南昌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冯健说,监察法颁布实施后,依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江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规定,该市及时建立健全了一套留置措施使用试行办法。
南昌市将案件监督管理贯穿办案全过程,还依规依纪依法建立了案件审理人员、检察机关人员提前介入的审查机制。不久前,该市纪委监委在办理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昌市建工资产经营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某某涉嫌严重违法留置案件期间,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进行全面动态的审核,在案件准备移送前,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前熟悉案情,重点对调查过程、收集证据、案件定性等进行把关,按照检察机关的意见及时补充完善,推进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做到规范有序又顺畅高效。
“坚持细化工作流程,明晰职责界限,完善内控机制,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全过程、各环节,做到实时监督、全程留痕。”南昌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正在总结前期案件查办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采取留置措施办法等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