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湖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出通报,长沙市星沙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党委书记、所长樊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樊安简历显示,早在一个月前,他已经因为干扰市委巡察工作被免职。
媒体梳理发现,自2015年8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就曾被通报干扰、妨碍巡视巡察工作。如,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司献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等。干扰、妨碍巡视巡察工作的方式也呈多样化,有的威胁恐吓巡视巡察人员,“接着查下去,没有好下场”;有的与巡视组“躲猫猫”、玩“失联”,避免正面接触;有的盯梢巡察组、阻拦群众说实话,给调查设置障碍;还有的“嘴很硬,什么都不说”,工作不配合,甚至提供虚假资料,等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利剑出鞘,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强大震慑,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然而,一些腐败分子为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千方百计干扰巡视工作。殊不知,干扰之举往往是欲盖弥彰,恰恰暴露出某些人心中有鬼——要么是自身不干净,怕被巡视组查出破绽;要么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帮同伙“打掩护”。其实,这些行为不仅起不到期待中的效果,反而会成为巡视组顺藤摸瓜、深挖细查的“线头”,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巡视巡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员干部是否主动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监督,不仅是个人态度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2017年7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等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日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明确规定,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规党纪写得清清楚楚,有问题是躲不掉、藏不住的,妄想通过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来遮掩是错上加错!(龙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