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就是野兽,但在党委政府的帮助下,我们一定能渡过难关!”山东省寿光市稻田镇宋家村村民刘明花抹着眼泪说,她一辈子也忘不了在洪灾中给她帮助的纪检监察干部,这些干部永远都是她的亲人。
近期,受“温比亚”等台风影响,山东省13个市81个县(市、区)的632个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受灾,其中潍坊市灾情严重,发生自1974年以来最严重的洪涝灾害,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灾害发生后,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相关工作,为抗灾救灾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强化监督,确保救灾物资发放公开透明
矿泉水1000瓶、毛巾被700条、折叠床650个、帐篷320顶……在青州市王坟镇政府驻地和各村救灾物资发放点,镇纪委书记李云鹤带领纪检干部不断更新公示救灾物资接收情况,对发放过程全程监督,做到公开透明。
像李云鹤一样奋战在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还有很多。灾情发生后,山东省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8月27日,省纪委监委下发《关于严明抗灾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抗灾救灾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抗灾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职能部门履行责任不力,工作不积极、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究。
“一切都会好的,大家好好保重身体,才能更好地开展生产自救!”在青州市庙子镇圣峪口村受灾低保户付佃义家中,庙子镇纪检干部王洪明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灾情发生后,该镇纪委联合各管区工作人员分三组持续走访慰问受灾群众,深入了解受灾群众救灾款物发放情况及生活需求。截至目前,该市所有救灾款物已全部下发到受灾户,没有发现一起借机挤占、截留挪用问题,这也更加坚定了受灾群众开展灾后生产自救的信心。
深入一线,对敢动救灾款物“奶酪”的严惩不贷
要摸清抗灾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到一线实地了解情况。在受灾较为严重的寿光市,市纪委监委干部每天都到受灾严重的镇村走访,详细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和抗灾救灾监督检查情况。
8月26日,寿光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凌燕通过微信朋友圈了解到“救灾物资资金数量过多导致拆分发放难”等问题后立即向领导汇报,并组织科室同志研究抗灾救灾物资资金监督检查方案。市纪委监委向市民政局反馈抗灾救灾物资资金发放标准不明确、发放流程不统一等问题,要求其迅速完善相关程序,规范发放标准和流程,严把关口。
“接到市纪委监委通知后,我们及时下发通知,对救灾物资和资金使用范围、救助程序、发放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专物专用。”寿光市民政局局长王宏志说。
自9月1日开始,寿光市纪委监委机关联合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救灾物资资金监督组,本着边督导、边整改、边完善的原则,对全市救灾物资发放情况开展督导。截至目前,共对4个镇街和5个物资发放点进行检查督导,发现物资发放未公开公示、自行接收的物资资金缺乏有效监管等3大类16个方面的问题,目前已全部制定整改方案并着手整改。
潍坊市纪委监委组成3个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对抗灾救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本报记者 李亮科 张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