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然而,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少数东部发达省份非贫困县中存在一些认识偏差,有的认为当地不是贫困县,扶贫工作与自己关系不大;有的认为当地扶贫资金少且不是中央资金,在使用监管上不会出大问题;有的认为当地不是扶贫重点县,不会被上级督查,等等。
与国家级贫困县相比,东部发达省份非贫困县的扶贫工作虽然任务没那么重、压力没那么大,但仍然存在一定数量的低保户、残保户和低收入群众,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同样亟须得到救助。这些非贫困县虽然中央没有拨付资金,但省里、市里有专门的扶贫和救助资金,其使用是否规范也需严加监管。
林林总总的认识偏差,反映出少数领导同志对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没有给予足够清醒的认识,部分职能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缺失。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做到脱真贫、真脱贫。这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谁都不能置身事外,搞特殊、搞“例外”。扶贫工作的出发点是带领全国人民共同奔小康,如果仅以是否是国家级贫困县、是否有中央拨付资金、是否被督查作为权衡标尺,那无疑定位太低、格局太小。
精准脱贫,是党的十九大明确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发达省份非贫困县在这场战役中没有任何理由成为“例外”,必须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困难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以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纪检监察机关也应找准定位、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正风肃纪、反腐惩恶,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能否落实到位,不走样、不打折,不搞花架子,纪检监察机关的精准监督至关重要。要紧盯扶贫领域存在的履职不力、以权谋私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聚焦重点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约谈、督查督办、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症下药,靶向监督。
要强化查处问责,形成持续震慑。整合纪检监察力量,加强与扶贫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加大对扶贫领域公职人员的监察力度,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敢于较真。对于胆敢动扶贫“奶酪”,打小算盘、动歪心思的,坚持露头就打。对扶贫领域问题多发,监管不严、查处不力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查处一案、震慑一片。
同时,要深化运用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不能一阵风、走过场,应驰而不息、久久为功。针对扶贫工作中责任落实、监督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要梳理问题清单,逐个对账“销号”,督促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强化风险管控,坚持标本兼治,从严从实,抓常抓长,落细落小,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以坚强纪律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
(柴国庆 作者系浙江省建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