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就要到了,有的单位想借此机会给干部职工发点福利,让大家开开心心过节。那是不是所有形式的福利都合规呢?是不是想发多少就发多少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廉洁纪律。严格执行条例,风清气正过节,福利千万不能这样发。
违规发放津补贴,不管是现金还是购物卡都不可取。2013年,贵州省贵阳市国土资源局白云区分局花费巨资购买和装修房产,在春节、劳动节、中秋节等节日和开展文体活动时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购物卡数十万元,花费数十万元组织职工公款出国旅游,逃避审批以企业名义购置七辆公务用车,签订虚假土地测绘合同套取现金为有关人员发放“奖金”。贵州省纪委责成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退赔相关费用。
以过节津贴名义发放现金或购物卡过于显眼,少数党员干部想出了以其他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歪主意”。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以春节、端午节节日费及中秋节物资等名义向全体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7.87万元。该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唐骋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财务审计部部长赵芳玲负有直接责任。陈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骋时、赵芳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
还有单位以过节福利为借口违规发放加班费、电话费等。2012年至2014年,贵州省毕节市经济开发区小坝镇多次以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加班等名义,违规发放加班费、电话费等200多万元。时任小坝镇党委书记曹清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先后两任镇长周剑云、刘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镇长颜家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更有甚者,个别党员干部公然向下辖单位索要物品给单位职工发放节日福利。2015年中秋节前夕,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棘洪滩市场监管所所长张晖向社区索要大米、面粉、花生油,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本所干部职工。张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实际上,单位福利何时发、怎么发、发多少,相关部门都有详细规定。不管花样如何翻新、借口如何变化,违规发放津补贴都是“慷公家之慨、图个人私利”。党员干部要牢记纪律规矩,依规依纪依法发放津补贴,切莫让福利变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许坚 本报记者 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