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公安部制定出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对首接负责制、限时办结、信息共享、责任倒查追究及不予出具证明的告知方式等作出了细化和具体规定。在此之前,司法部在中国法律服务网上正式开通“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接受“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的投诉。从设立投诉监督平台到出台具体工作规定,多个部门既表了坚决清理的决心,也拿出了联合清理的举措,长期以来让群众头疼不已的“奇葩证明”有望绝迹。
提起“奇葩证明”,很多人都有一肚子气。从办理出国签证被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到补办丢失的燃气本被要求证明“确实丢失了”;从购买房屋要证明自己“没有违法犯罪”,再到领取养老金被要求证明“自己还活着”……一些证明之所以被舆论冠名“奇葩”,是因其在旁观者看来是完全不必要的,纯属多此一举、无事生非。然而,即便舆论“火力全开”、社会各界大加鞭挞,种种荒唐可笑的“奇葩证明”依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屹立不倒”,以“你看不惯我但是干不掉我”的傲慢,顽强地刷着“存在感”。细究之,“奇葩证明”花样百出、层出不穷、此起彼伏的背后,不仅仅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根深蒂固,更是某些权力部门想牢牢把住“到手的权力”,以及某些既得利益者不想放弃“到嘴的肥肉”。
解“人在证途”之民忧,就要“简除烦苛,禁察非法”,说白了,就是要去掉不方便老百姓办事的条条框框。“奇葩证明”实质是权力错位问题,欲使之绝迹,就得削权,就得动利益“奶酪”,就是要用“简”“禁”的“自我手术”之痛来换得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
有决心就有办法。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证明,可以开通网上办理专区;对明确能一次办结的事情,就不能让群众“跑断腿”;对那些通过内部联网能查询到的信息,就不能要求群众去开证明;对那些可开可不开的证明,能免则免……“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