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纪委监委通报了12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一批党员干部因用单位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用公务油卡套取现金以及对“私车公养”问题虚假整改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6名县处级干部负主要领导责任被问责。
近年来,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因没管住“车轮子”被追究责任的案例不在少数。如,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坑口水库管理处主任、党支部书记范明铁因单位发生多起公车私用问题被问责;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商业贸易服务中心党委和党委委员、副主任胡继耀因单位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车被问责;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台办主任彭峻、副主任刘其扣因下属公车私用问题被问责,等等。
随着正风反腐的步步深入和公车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公务用车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公车私用、违规配备占用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值得警惕的是,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在“车事”上栽了跟头。一方面,反映出“车轮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一大顽疾,治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少数部门、单位管党治党距离“严紧硬”还有较大差距,在公车管理工作中存在责任虚置、监管不力等问题。这其中,有的是作风建设没有抓到位,少数党员干部的特权意识根深蒂固,以违规配专车、用公车对外炫耀;有的是纪律教育没有跟上,导致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存在模糊认识,一不小心就踩了红线;有的是没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或制度形同虚设,为违规违纪问题“开了方便之门”。
不管是党组织还是党的领导干部,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和担当,否则就要被追究相应的责任,这些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中都有相关规定。对领导干部来说,扛起责任,不能做光说不练的假把式,否则,就算今天不会因为管不好“车轮子”而“挨板子”,也会在明天因为其他类型的“四风”问题在本单位频发而被问责。
中秋、国庆期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很容易冒头,必须“严防死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绷紧弦,看好、守住自己的“责任田”,不然的话,手下人弄出个顶风违纪的什么事,自己少不了“挨板子”。(龙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