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中求进,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方法论,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明确“稳”住什么、“进”向何处,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定力之稳,求发展之进。党的领导是“稳”的根本保证,必须保持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行稳致远。
“稳”政治方向,在加强政治建设上有更高站位。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一根本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加强政治建设,坚决查处“七个有之”等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开展政治生态评估,精准“画像”、精准施策,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不断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稳”价值取向,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上有更大成效。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积极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并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扎实开展信访起底、交办件结账、干部走访,以涉纪信访公开听证等方式破解信访疑难问题,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
以对标之稳,求改革之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空间,既要以“稳”求“进”,又要以“进”促“稳”,在坚持对标看齐中谋求新突破,在推进改革落实中展现新作为,把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对标改革任务要求,在推进监察职能延伸上求“进”。牢牢把握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改革任务要求,把“四个意识”贯穿于改革全过程,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蹄疾步稳抓推进。要着力解决“末梢监督”全覆盖的问题,赋予乡镇监察职能和权限,在村级组织设立监察信息员,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络。
对标法治思维要求,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上求“进”。牢牢把握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改革重点,树牢法治意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树牢规则意识,制定内控规程,开展规则教育,严格按政策规定、纪律规矩、工作规范办事;树牢证据意识,规范取证方式,严格证据标准,确保证据合法。通过严之又严的工作,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工作水平,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以力度之稳,求质效之进。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从严从实,抓出更优工作质量。在管理上“严”字当头,发扬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把实事求是贯穿问题线索处置、依法取证、案件审理等工作始终,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全面规范、务实高效,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着力提升问题线索管理处置质量,认真组织好问题线索集体研判会议和审查调查专题会议,探索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会商制度,完善办案责任认定与追究办法,提高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的科学性、精准性、规范性。着力提升依法取证质量,依照法定程序,参照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要求,全面、客观地收集被调查人有无违法犯罪以及情节轻重的证据,做到重客观证据而不轻信口供,构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确保证据合规合法。着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评查关,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用好执纪和执法“两把尺子”。
注重多点发力,实现更高工作效能。坚持一体谋划、多措并举,推动各项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向协同要效率,用足用好12项调查措施,推动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无缝对接、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顺畅衔接,提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水平,实现“1+1>2”效应;向规范要效率,建立完善信访转办件预警、审查调查专题会决定事项督办等制度,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限时办结,防止问题线索积压、有案不查、选择性办案或抓小放大;向科技要效率,加快大数据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大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提高信息化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的应用水平。(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