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账目防调查,自作聪明花招耍。
法网恢恢不留情,心机枉费终落马。
北京市延庆区民政局原副处级调研员陈四群是该局下属一企业负责人。在职期间,陈四群擅自挪用100万元注册自家公司。为对抗检查,派人两度转移27箱账目,并设“暗号”告诉藏匿人。最终,陈四群因犯挪用公款、贪污及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而一审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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