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纪委对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孙兰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其中贪污、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孙兰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涉案财产,对抗组织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经省纪委、省监察厅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孙兰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