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精神和要求,有效落实我校二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执行力,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结合我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能力”为主题,围绕“四个重点”,即: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增强效能、提高水平;努力创建“五型机关”,即: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按照权责一致、科学决策、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以德行政、突出重点、分步落实,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和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管理工作机制。
二、联系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
1.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对干部提出的要求,大力倡导和树立胡总书记提出的“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等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学校和教职工服务。要把求真务实作为重要的工作理念,要在工作中体现职能部门为院系服务、管理人员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执行力,努力把本单位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2.进一步适应二级管理体制要求,加强对机关部处室和各院系的目标考核体系建设,通过严格考核突出执行力建设。坚决克服当前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思进取、固步自封、作风漂浮、敷衍应付和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不良现象。双肩挑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要保证工作重心放在管理工作上。
3.各级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制度,加强思想交流,增进理解信任,促进团结和谐。
4.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坚持局部发展服从学校发展、局部利益服从学校利益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的政策性、制度性规定,坚决反对日常工作中的“本位主义”现象,资源使用中的“学校资源小集体化”现象,利益关系中的“与学校争利益”现象,以及贯彻学校决策中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确保学校政令畅通。
5.各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形势和工作需要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加以修订。特别要坚持和完善联系群众制度,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师生的制度,坚持好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工作联系点制度、信访接待日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每年年底向分管校领导提交一份高质量的有问题、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
6.加大决策执行和制度落实力度,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在一周内落实,如因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况需延期执行,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各单位在办理各项事务中必须严格遵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养成照章办事、公正严明、不徇私情的良好工作作风。
7.抓好督察督办工作,确保决策执行和制度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和学校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及时落实。各单位要配备一名兼职督察员,除督察督办本单位工作外,要根据学校办公室督察科部署完成有关督察督办工作。督查工作要有记录,及时通报,为年度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8.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校务公开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对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各院(系)要建立和完善院(系)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教职工监督。
9.建立行政问责制,制定出台《烟台大学行政管理与服务人员失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10.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把反腐倡廉与解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要加强二级管理体制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各单位严禁设立小金库,坚持实行收支两条线。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创建“五型机关”
(一)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建设学习型机关
加强理论学习,大力倡导优良学风,切实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含院系行政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强化业务技能,提高整体素质。坚持机关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各单位要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法,改善学习质量,增强学习效果。通过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师生员工服务。
(二)心系师生,服务基层,建设服务型机关
1.积极推行三项制度:首接责任制、AB角工作制、一站式服务制。
1)在机关各部处室实行“首接责任制”,第一个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即为首接责任人,对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提供全程服务。
2)在机关各部处室的关键岗位实行“AB角工作制”,在关键岗位上明确AB角,一人外出,另一人主动把工作承担起来,保证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都能找到人、办成事。
3)机关部门要逐步创造条件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尤其在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中,力争使服务对象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简便的方式得到办事结果。
2.跟进二级管理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制定机关部处室服务质量考核指标,不断激发机关工作人员为师生员工服务的内在动力,由机关党总支进行考核。
3.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加强机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特别是在学校重大活动中,机关各部门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拾遗补缺,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和值班制,严禁上班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坚决杜绝纪律松懈、作风涣散、不负责任的现象。
5.有关部门要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为教职工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活动,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经常开展丰富多彩、活泼健康的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文化氛围。
(三)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建设创新型机关
1.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机关工作人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造性开展工作。要鼓励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在工作中注意凝练特色,做到日常工作抓优化,重点工作抓强化,创新工作抓转化。
2.建立科学有效的创新目标、创新记录、创新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各部处室要制定创新目标,围绕工作思路、行政效率、机关作风等方面进行积极的创新。
3.要认真总结推广工作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用典型引路,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与时俱进,使工作在创新中提高。
4.参照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励制度,设立机关工作创新奖励基金,鼓励在工作中大胆创新、作出优异成绩的机关单位。
(四)开源节流,勤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
1.机关工作人员要牢记“两个务必”,强化节约意识,从细节着手,从身边小事做起,节约每一张纸、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带头建设“节约型”校园。
2.贯彻“勤俭办学、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一般性应酬。机关各部处室要制定本单位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对合理使用经费勤俭节约的单位给予表扬。
3.对于大手大脚、铺张浪费、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要严肃追究责任,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五)秉公用权,廉洁勤政,建设廉洁型机关
1.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机关部处室领导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的职责,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方案。
2.机关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把自身的廉洁自律与按岗履职、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坚决杜绝假公济私、仗权设卡、以岗谋利以及管、卡、要等现象。
3.机关各部处室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学习会,每个机关工作人员在学习会上要进行廉洁自律的思想汇报和工作汇报,各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廉洁自律汇报的情况,由校机关党总支和校纪委监察室进行检查或抽查。
四、组织领导
1.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年度单位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落实和考核工作,对校内各单位执行力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控。各院系要制定内部加强执行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年底结合目标考核进行自查;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部处室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工作,考核指标和结果纳入全校年度单位目标考核体系。各院系、部处室、直属单位主要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带头找问题、听意见、定措施,狠抓落实。
2.各院系、部处室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要在广泛征求和听取师生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手,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本单位加强执行力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报校年度单位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3.建立健全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督察机制,设立加强作风建设监督电话(6901869、6902336、6902224)和作风建设意见箱(设在学校办公楼一楼传达室门前),开辟“作风建设网上信箱”,聘请教师、学生代表担任“作风建设监督员”,对作风建设进行全方位监督。对一年中被举报2次以上的单位或个人,经查实问题较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主题词:党的建设 执行力 机关作风 意见
烟台大学办公室
2008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