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学校人才工作,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专家在学校发展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大力营造“四个尊重”的良好氛围,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建立学校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通过建立学校领导联系专家制度,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密切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联系,充分发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联系专家
学校领导联系的对象主要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及海外特聘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等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
学校领导联系的专家,根据所分管和联系的工作单位等情况,由人事处与有关单位协商后确定,一般每位领导联系1—3人。
三、联系内容
1.及时向联系专家传递校党委、行政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决策信息,通报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情况;
2.听取联系专家对学校重大决策及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其在领导决策中的智囊和参谋作用;
3.了解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及学校的人才政策落实情况,听取联系专家对做好知识分子和人才工作、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的意见和建议。
4.及时了解联系专家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好思想工作,解除其后顾之忧,为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四、联系方式
学校每年召集一次学校领导干部联系专家会议,充分沟通交流,听取专家意见建议。
学校领导联系专家,日常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定期走访,交流谈心,征询意见;深入教学、科研一线看望等。
五、组织领导
建立领导联系专家制度,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改进领导干部作风,贯彻落实“四个尊重”的实际要求。要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周密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学校领导联系专家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具体协调落实。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具体指导的职责,积极探索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学校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联系专家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建立联系专家制度的重要性,深入专家中间,真心实意地同专家交朋友,诚心诚意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为他们的工作、生活做好服务工作,真正把联系专家制度落到实处。
附件:学校领导联系专家情况一览表
中共烟台大学委员会
2013年11月6日
附件
学校领导联系专家情况一览表
称 号
|
姓 名
|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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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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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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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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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汽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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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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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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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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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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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绍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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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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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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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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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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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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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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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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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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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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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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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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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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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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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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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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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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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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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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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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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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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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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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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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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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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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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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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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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 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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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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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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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忠
|
化学化工学院
|
孙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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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骏
|
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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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晓玲
|
兰 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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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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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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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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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韩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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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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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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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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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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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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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
孙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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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明瑞
|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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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绍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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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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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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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昌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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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涛
|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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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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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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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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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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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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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
|
生命科学学院
|
邓昌亮
|
李 营
|
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张 伟
|
烟台大学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