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员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协助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本单位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
3.协助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检查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4.对本单位班子成员和党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反对和抵制各种违反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在报告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涉及书记本人的除外)的同时,报告校纪委。
5.维护党员的权利,协助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接待和受理党员、群众对本单位党员的各种检举、控告。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处理,并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
6.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要问题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校纪委反映。
7.努力学习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熟悉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8.承办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