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工作安排,12月1日至7日,烟台大学党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先后到9个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被巡察党组织的校领导出席,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师生代表参加。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10月15日至10月31日,学校党委巡察组对人文学院、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建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党组织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列席会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形成了巡察报告。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党委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部分工作环节把控不严,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同时针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理论武装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举措,进一步严格意识形态阵地和关键环节管控;强化价值引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出席巡察反馈会的校领导就做好整改工作强调,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端正态度、认真负责,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狠抓整改。二要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学院党总支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切实维护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三要坚持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要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思考找清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既治标又治本,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