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校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集体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
会前,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已传阅学习了省纪委监委明春德同志在全省案件监督管理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原文。会上,前期参加培训班的同志结合学习体会,为大家逐章逐条解读《规则》,全体与会同志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交流。
会议指出,《规则》厘清了案管职能,明确了主要职责,实行监督检查与日常管理相对分离,突出了案管部门的监督职责。案管部门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线索处置、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事项的监督。同时,明确案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服务保障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系统内外协调机制,服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出台《规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针对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灯下黑”的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委书记周胜良强调,《规则》对于推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新时代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则》,准确把握案件监督管理的政治属性,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科学界定案管部门职能定位,明确履职标准和程序要求,着力推动案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以履职过程的精准性实现结果的高质量。
会议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实际,研究部署近期纪检监察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