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2月28日,省监委驻烟台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举行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首次确定的10名监察官进行了宣誓。纪委副书记、三级高级监察官曹振斌主持宣誓仪式并领誓。
仪式现场,气氛严肃庄重,正中央的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后,全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监察官精神饱满,列队肃立,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向宪法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
宣誓仪式结束后,大家集体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二级副总监察官夏红民同志在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首次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上的讲话。新任监察官一致表示,要牢记誓言,坚定不移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牢记监察官法规定的六项职责、九项义务,以担当的精神、昂扬的姿态、严实的作风履职尽责,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大学建设贡献力量。
作者:赵干 审核:曹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