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纪检委员履职能力和履职本领,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6月27日,学校面向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新任纪检委员开展工作培训。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烟台大学监察专员李存杰出席会议并讲授廉政党课,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纪委负责同志围绕“知责于心、担责于身,为正确履职打好基础”主题,针对前期调查研究中发现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情况,从领导体制、工作职责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基本情况,通过一个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过程,向大家详细讲解了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流程和依据,并结合《烟台大学基层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实施办法》,全面解读了纪检委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考核要求。
李存杰在讲话中指出,纪检委员作为基层党组织专责监督人员, 承担着维护党规党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探头”, 正风肃纪反腐的“前哨”,具有开展“近距离监督”的天然优势,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党性锻炼,全面提升履职本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履职尽责的行动中。要坚定信仰之心、恪守忠诚之心、常怀进取之心、保持敬畏之心、增强自律之心,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里,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以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精神风貌,扎实履职尽责,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会后还发放了《烟台大学基层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需要重点学习了解的制度汇编》供日常学习使用。下一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进一步丰富培训形式,通过组织纪检委员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学、开展党性教育、走进庭审现场、参与监督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纪检委员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本领,充分发挥好“前哨”监督作用,护航基层单位高质量发展。
作者:赵干 审核:曹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