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一校一策”工作部署要求,推进解决制约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补足补强纪检监察机构存在的短板弱项,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有序推进“一校一策”工作。5月31日上午,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召开“一校一策”工作任务推进会,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伟指出,2024年度“一校一策”工作任务是省纪委监委为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持续推进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而启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会同学校党委认真沟通会商,结合学校党委年度重点工作与纪检监察机构政治监督重点,确定了“推进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推动校办企业体制改革,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提升政治监督能力,精准发现问题、切实推动解决问题”三个选题任务。
刘伟强调,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上级精神和学校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扎实推进“一校一策”工作任务落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一校一策”的重要意义,将“一校一策”作为推进解决突出问题、促进改革发展的有利契机,自觉将相关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中向前推进、争取实效。二要压紧压实责任,注重统筹融合。各牵头单位要扛牢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细化工作举措、系统推进问题整改,要把“一校一策”工作任务与2024年学校重点工作任务、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结合起来,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一体谋划、统筹安排、融合推进。三要规范工作开展,严肃工作纪律,各牵头单位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扎实有序开展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系统施治。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机构把落实“一校一策”作为加强政治监督的重要载体,与学校党委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扎实履行监督首责,并落实好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向学校党委和省纪委监委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靶向精准施策,监督推动“一校一策”工作走深走实,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会上,纪委机关负责人介绍了《烟台大学2024年度“一校一策”推进解决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各牵头单位、相关单位负责人围绕工作方案进行交流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纪委机关、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烟台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烟台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烟台大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作者:刘晓婷 审核:王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