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省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精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烟台大学监察专员刘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落实全会作出的安排部署之际,省纪委监委举办这次专题研讨班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具有重要意义。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同志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对全会精神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浅出的解读,既明确了“怎么看”,又指出了“怎么办”,是一次深刻的理论辅导、有力的思想动员、全面的工作部署,有利于更好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形势的精准判断、对任务的科学部署上来,更好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高水平大学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专题研讨班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守职责定位,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找准服务保障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拓展“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落地生根,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等重点改革任务,紧盯烟台大学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9个方面、51项重点任务,督促落实工作措施、推动改革攻坚。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分层分类对党员干部开展常态化纪律教育,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要突出风腐同查同治,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深挖细查高风险领域问题,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持续深化整治师生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积极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完善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要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以深化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牵引,扛牢使命任务,提升履职能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者:赵干 审核:王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