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中共烟台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结合《烟台大学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任务清单》《关于建设过硬党支部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烟台大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办法》《关于把学校党委常委、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所在党支部建设成示范党支部的通知》,重点督导检查各单位今年6月份以来学习教育情况,包括开展日常学习长效机制、践行“四个合格”长效机制、查找解决问题长效机制、以上率下、层层示范长效机制、党支部发挥主体作用长效机制等五方面情况,具体督导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
二、督导检查时间
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7日
三、督导检查方式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分三组组织实施,分组详见附件2。
2.通过走访二级单位党组织,听取自查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支撑材料等方式开展。
3.查阅烟台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影像资料数据库资料。
四、有关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特别是书记要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总结梳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情况;同时,按照督导检查内容(到党支部)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以备检查。临近期末,工作较多,请沟通协调好接受检查时间。
2.各督导分组组长牵头,提前做好沟通,统筹安排、落实到位,了解掌握所督导单位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各组可以邀请所负责督导的二级单位党组织的委员参与督导工作,以达到相互督促检查、相互学习借鉴的效果。
3.督导检查结束后,各督导分组认真反馈如实填写《烟台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导检查情况记录单》(附件1),并提出意见建议。请于7月12日前报纪委办公室(办公楼320室)。
学校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汇总,适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1.烟台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
导检查情况记录单
2.督导检查分组
烟台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