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纪委关于10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作用,近日,省纪委再通报10 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现将《中共山东省纪委关于10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的通报》(鲁纪通〔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引以为戒。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附件: 《中共山东省纪委关于10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的通报》(鲁纪通〔2016〕1号)
中共烟台大学纪委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