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中秋、国庆临近,纠正四风又到了重要节点,根据中央、省纪委的部署要求,现将《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鲁纪办发电〔2015〕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各单位要做好廉洁教育与风险防范,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并通过网站、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廉洁意识。
二、坚决纠正“四风”。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锲而不舍、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纪委监察室将积极协助党委正风肃纪,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相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附件:《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鲁
纪办发电〔2015〕6号)
中共烟台大学纪委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