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鲁教监发【2014】3号),以及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专项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现象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群组发【2014】33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我校师德师风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廉洁从教、从政行为,坚决刹住收受“红包”、购物卡及各种礼品礼金不正之风,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成果,特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一、广泛宣传教育,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严禁违规收受“红包”、购物卡及各种礼品礼金的专题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不断增强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二、认真自查自纠,强化专项治理。各单位就教职工违规收受各种礼品礼金等行为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严明纪律,深入查摆,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坚决刹住收受礼品礼金的不正之风提供制度保障。
各单位请于9月8日前将主动上交和查处收受“红包”、购物卡及各种礼品礼金的人数和数额,以及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校纪委办公室(办公楼320),电子版发送至jwb@ytu.edu.cn。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535-6902224
举报邮箱:jwbgs@ytu.edu.cn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鲁教监发【2014】3号)
附件2:关于印发《专项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现象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群组发【2014】33号)
中共烟台大学纪委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