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节点当“考点”,自觉抵制各类“节日易发病”,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学校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政治担当,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政治危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大力提升党员干部及教职工的纪律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纠“四风”树新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二、严明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或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借节假日名义违规发放补贴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动;严格落实《关于重申严禁工作时间饮酒等纪律要求的通知》规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要求,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防控信息,严格落实好疫情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非必要不离烟”,严禁未经批准离开属地,未经批准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禁编造、传播不实疫情防控信息。
三、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警示教育,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做实做细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重点聚焦多发、易发和隐形变异问题,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性质恶劣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快处理,既要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不断增强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效果,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持续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中共烟台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